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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車須知
1.超過預定取車時間一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轉租他人,如欲異動取車日期,
優惠另議。
2.預約租車享預約價需同意支付訂金,春節或三日以上連續假期為1000元,餘額應於取
車時全額付清,不論何種情況訂車取消時請提前告知,可依規定延長保留租車期。
3.訂金請於下訂後二日內付清,否則不予以保留。(如有同時有兩組客人訂同款車,於訂金先收到方優先為準)
4.如預訂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用同等車輛替代或退回預訂金。
5.自駕租車一天以二十四小時計算,如有超過每一小時以日租金十分之一繳交逾時租金,達六小時以上以一
日計費。(包車附司機以一天8小時計算,如有超過每一小時以日租金十分之一繳交逾時租金)
6.全車系皆附CD、皮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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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取、用車須知
1.無須押證件、押金、押物、簽本票。
2.承租人需帶身份證、駕照。
3.租車時請出示身份證、駕照做資料存查。
4.簽訂消基會制式頒訂化契約一份,保障雙方權利。
5.租賃期間如車輛機件故障,並非人為操作導致本公司將全權負責。
6.出車時請確認車輛外觀明細並確認後紀錄。
7.租車不包含汽油,請承租方自行於合法油站補充。 |
還車須知
1.如承租方未於預訂時間內還車,每小時加收日租金十分之一(超過30分鐘以1小時計),達六小時以上以一日
計費。承租人如欲續租,請在約定還車時間之前通知本公司。
2.本車輛發生擦撞或毀損,除有不能報案之情形外,乙方應立即報案並通知甲方以原廠修護處理,如因歸責
於乙方之事由所生之拖車費,修理費,車輛修理期間之租金及折舊費,應由乙方負擔。乙方如未經甲方許
可擅自在外修護者,甲方得請求以原廠估價予以原廠估價予以重修。
3.請小心保管隨身物品,於還車時遺忘物品,本公司不負保管之責。 |
包車須知
1.本公司包車旅遊一律代僱【司機】,車輛租賃期間發生擦撞或失竊,所有責任由公司代僱駕駛負
責,免除客戶重重顧慮.
2.租車期間司機薪水、油資及保險均已含在費用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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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資料如下:
您可從以下二種匯款方式,擇一匯款:
★注意事項:本公司所收費用公道合理,合法保障預約訂車前索取之預定金統一為500元,以便派車作業。(※提醒您匯款後, 請電話(038221-988)或傳真(038230-533)
或郵件(xingyitour@gmail.com)聯絡本公司告知轉出帳號末五碼及訂車人姓名、日期、聯絡電話完成確認訂車,租車當日請攜帶交易明細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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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M自動轉帳方式 |
銀行、郵局匯款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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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代號:(215 )
帳號:0542-000000985-9 (共14位數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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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: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-美崙分社
代號:215-0053
帳號:0542-000000985-9 (共14號數字)
戶名:行易小客車租賃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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